第21章 毛峻德(1/2)
毛峻德,生卒年不详,顺天良乡(今北京房山)人,鹤峰州第一任知州,容美土司实施“改土归流”、全面推行封建集权政体的第一人。
清雍正十二年(1734)正月,时任安陆府通判的毛峻德,奉命进容美土司,处理容美宣慰使田旻如自杀后”改土归流”的各项事宜。雍正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毛峻德奉旨将原容美土司地隘关以外50里内之山羊隘地(今属鹤峰县的走马镇和铁炉乡)和原属长阳县之渔洋关地,设置一州(鹤峰)、一县(后改名五峰)。毛峻德于是年七月补授首任鹤峰州知州,乾隆六年(1741)升宜昌知府。
毛峻德治理鹤峰历时七载,任内施治颇有举措。“镇抚峒黎,安插犯属”,是从毛峻德进司到补授鹤峰知州期间所做的主要事项。他率军进占战略要地,对容美实施军事控制。当时,容美全司进驻游击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外委4员、兵丁700人,分驻中府、湾潭、五峰等要地。随后,又对土司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处置,并按“罪行”的轻重,对土司亲众遣散安插。
为彻底取缔土司的军政合一、兵农合一的旗长制度,新置鹤峰州,毛峻德在州内设4乡12里63保,每乡设乡约1至2人,每保设保正1人,每保下设2至3甲不等,每甲设甲长1人,辖土民10户左右。在分乡设里的同时,他还进行了人户清查,又在旧容美中府地(今鹤峰县容美镇)建城,开东西南北四门。在立基建城的同时,他又先后建立了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先农坛、厉坛、城隍庙等。
为改变土司时期以自然采集和狩猎渔猎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落后生产方式,毛峻德采取一系列措施奖励农耕,发展地方经济:其一,宣布荒山谁开垦就归谁所有;其二,通过《劝民蓄粪》、《劝民告条》、《劝积贮》等布告,讲解农耕六则,宣传积贮之道,对土民进行农耕及治家的教育;其三,引进包谷、红薯等高产粮食作物品种,增加粮食产量,逐步改变土民依靠自然采集和狩猎渔猎的生活方式。
为轻徭薄赋,安定民心,经毛峻德奏准,地方上交的皇粮银按原容美土司每年上交的96两不变,同时免征3年,按成熟田亩计征,其计征数量仅相当于清律道州粮数量的三分之一。为避免官兵与土民争粮,于乾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