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哈密瓜(1/3)
“这叫哈密瓜吗?真甜!”周志文吃了一口,就忍不住想起家里的老婆、孩子,以及老母亲。要不是在城里,距离家有点远,他估计都不会咬第二口,必须将这块瓜拿回去,给老婆、孩子、老娘都吃点。这年头,吃的都不够,更不要说甜食。另外,哈密瓜这个名称,他还是头一回听。周益民笑道:“它是甜瓜,或者说蜜瓜的一个品种。”后世,哈密瓜也培植出许多品种,形态各异,风味独特,有的带奶油味、有的含柠檬香,但都味甘如蜜,奇香袭人。“吃,别不舍得,等你回去,让你带一个回家。”周益民一看周志文那神态,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那几乎是所有中国人的一种习惯。有好吃的,都想着家里的老婆、孩子。周志文迟疑:“这很贵的吧?”罗大鹏跟周益民相处多了,可不跟他客气,对周志文说道:“志文哥,你还想替他节约呀?给就拿吧!”周益民横了一眼罗大鹏。接着,也说道:“朋友送的,这玩意在我们这就是稀罕物,但在产地不怎么值钱。”得!听周益民这么说,周志文也就放心吃起来。他吃得很干净,哈密瓜被他啃得只剩下一层纸一样薄的皮。这把周益民都看呆了。好家伙!周益民拿刀子削皮,都削不出这么薄的果皮呀!“大秋不在这里吃的吗?”周志文忍不住问。他来这里也不是一两次,但作为住在这里的大秋,就没见他在这吃过。罗大鹏开口道:“他一般都跟他师父在钢铁厂吃,只是回来这里睡觉而已。”说完,罗大鹏将瓜皮丢给了一旁的狗子。那条狗子正是周大秋家的那条。周大秋的老子听说周益民这里需要,二话不说就让儿子带过来。这样也好,减轻了家里的负担。虽然这种田园犬很好养,喂什么都吃,有些狗甚至可以吃屎,但也不能总那么吃,时不时还是得给它们点米饭之类。而这条狗,他们家养出感情,也不舍得杀。家里最困难的时候,有人劝他家杀了吃肉,他们都狠不下心。所以,养在周益民这里看门口,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对狗子而言,是个很好的结局。不过,虽然周大秋平日不在这里吃饭,但如果他们在这聚餐,还是会一起吃。罗大鹏、李友德等人隔三差五就会在这里搓一顿好的。闲聊了一会,周益民提了点东西,去街道办李主任家里。“嫂子,我李姨还没回来?”周益民将两个哈密瓜和两袋奶粉交给李主任的儿媳妇,也就是赵振国的老婆。少妇高兴地接过